mc.upadhyay1 ...
加入日期:2003年1月26日 帖子:134
|
发布时间:2003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6:56帖子主题:摇摆列 |
|
|
你好,所有人 is456中39.7条款末尾的说明说 对于未加支撑的柱,应加上额外的弯矩 结束的时刻。 Acc。到SP-24(第125 c页),未支撑col.的总力矩应为 的和 初始终点矩和附加终点矩,连横截面都向内弯曲 双曲率(如图E-54所示)。 但在同一页上,对(b)点的解释是矛盾的 正如它所说 对于双曲率弯曲的无支撑圆柱,总弯矩等于和 的 有效力矩和附加力矩,因为总力矩只能为 不到 当取有效矩为0.6M2 -0.4M1时,初始结束矩为0.6M2 -0.4M1 完成 对于带支撑的列)。 课本上也说要在初始结束力矩的基础上加上额外的力矩 不加撑的列。 那么为什么SP-24点(b)在括号中添加了“用于支撑或”的单词 放松”。
穆克什阿帕德海耶
通过电子邮件发布 |
|